各位老师:
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,表彰和鼓励在人才培养、科学研究、管理服务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做出重要贡献的优秀典型,学院组织开展2019-2020年度教职工个人荣誉奖项评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评选原则
坚持以立德树人为导向,公平公正为原则,实事求是为标准。荣誉表彰应具有示范引领作用,激励教职工敬业爱生、为人师表,营造全院优良的育人氛围。
二、 评选范围及对象
全职专任教师、管理人员、博士后及科研助理
三、荣誉奖励设置
(一)人才培养类。设立“人才培养优秀奖”,主要面向在教学、研究生培养一线的专任教师,表彰其教育教学水平突出,深受学生喜爱,在人才培养方面起到的表率作用和做出的重要贡献。
(二)科研类。设立“科研优秀奖”,主要面向专任教师个人,表彰其在学术研究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方面取得的突出成绩。
(三)国际合作与交流类。设立“国际合作与交流优秀奖”,主要面向在合作与交流、留学生教育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专任教师,表彰其对学院国际合作交流工作做出的重要贡献。
(四)思政类。设立“思政工作优秀奖”,面向全院教职工党支部、教职工党员和专职辅导员,表彰其支部战斗堡垒作用、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在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中做出的重要贡献。
(五)管理服务类。设立“管理服务优秀奖”,主要面向全院管理人员,表彰其爱岗敬业,为学院发展提供坚实保障与支撑方面做出的重要贡献。
(六)设立“优秀博士后”,主要面向全院博士后,表彰其在站期间取得的显著成绩和做出的重要贡献。
(七)设立“优秀科研助理”,主要面向全院科研助理,表彰其在服务科研团队建设方面取得的显著成绩和做出的重要贡献。
四、评选条件
(一)师德表现是评选的首要条件,对师德不合格者取消评选资格。
(二)热爱教育事业,为人师表,爱岗敬业,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,在本职岗位上有突出贡献。
(三)至少参与过一次学院年度考核,且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。
五、评选名额
根据《基础与前沿研究院先进个人及突出贡献奖励办法》,按上一年度参加考核人数及比例,确定评选名额为6名,其中人才培养类1名、科研类1名、国际合作与交流类1名、思政类及管理服务类共1名、优秀博士后1名、优秀科研助理1名。
六、评选安排
个人申请,学院组织评审会确定拟表彰名单,报党总支委员会审定后,在教师节进行表彰。请于7月13日(周一)下午18:00前将申请表电子档发送至邮箱:
.cn,纸质档交至通信楼811室。
联系人:
吴诗捷
基础与前沿研究院
二〇二〇年七月三日